家具合同 很少注明經銷商違約后所需承擔的責任
2012-8-22 來源: 作者: 閱讀:
在消費者向“和諧維權”版的投訴中,有關家具問題的投訴占有一定比例。就像上文張先生在回答讀者調查問卷的時候,所舉例的一個商家不兌現(xiàn)承諾,讓他怒火中燒的案例也正是在買家具的過程中遇到的。
在購買家具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一些什么,如何能夠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?“和諧維權”俱樂部的成員,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翟常波以他的專業(yè),來為消費者支支招。
翟常波所遇到的家具維權案例:
2011年8月,張女士在某家具商場訂購了一套全實木5件套家具,價格為28000元,合同注明家具材質為純水曲柳。營業(yè)員保證說,家具從頭到腳都是純水曲柳,沒有貼面、沒有細木工板、沒有其他任何不是水曲柳的輔料。9月初,店家送貨時,送貨人員給了一張銷售單,并要求把購買合同交給他才能回去開具發(fā)票,此后,一直未開具發(fā)票。10月,這套家具出現(xiàn)嚴重質量問題,經鑒定機構證實此套家具為貼面工藝,并非實木家具。后,本案雙方在法院主持下,達成調解。
翟常波律師的建議:
根據(jù)2009年實施的新版《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國家標準,木家具可分為實木類家具、人造板類家具和綜合類木家具3種。其中,綜合類木家具是指基材采用實木、人造板等多種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;而實木類家具根據(jù)用材比例和工藝分為全實木家具、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。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項:
1、認真簽訂書面合同,對產品質量、環(huán)保要求、交貨期限、違約責任等重要條款要詳細填寫。在家具交易的合同中,經銷商往往只簡單地寫下商品價格、型號、數(shù)量和交貨日期,而很少注明經銷商違約后應該承擔哪些責任。
2、合同內容要明確。要標明家具尺寸、外觀木色、材料、質保和售后服務。各個廠家的訂貨單不能視為合同,所在裝飾城出具的擔保或者規(guī)范的合同文本才是工商部門認可的。
3、合同要蓋商場認證章。這是證明交易發(fā)生以及確認商場連帶責任的重要證據(jù)。一旦發(fā)生糾紛,商場不但負有調解糾紛、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義務,還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。
4、主動索要《家具使用說明書》,上面注明的家具主材、輔材、粘合劑、甲醛含量、售后服務等規(guī)定,是消費者了解產品和售后維權的重要依據(j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