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含義不明引爭議 家具未裝完商家要求付尾款
2011-7-27 來源: 作者: 閱讀:
日前,閩清縣的湯先生向工商局投訴,他向一家公司訂了套整體家具。結(jié)算時,商家稱交了所有的零部件就算交貨,湯先生就該付清貨款。
湯先生介紹,今年6月初,他向某整體家私公司訂了整套家具,總價2.5萬元,他預(yù)付2萬元后商家下單生產(chǎn)。等到7月,櫥柜送上門安裝完一部分后,他發(fā)現(xiàn)商家設(shè)計的桌子尺寸太大,導(dǎo)致難以擺放下其他家具,于是,他要求商家整改,遭商家斷然拒絕。商家稱,因為合同里明確寫明“交貨前”必須付清剩余貨款,因此湯先生只有先付清了全款才能安裝剩下的櫥柜或整改。
“我訂的是一整套家具,這個‘貨’當然是指整套家具了,當然要等到最后一個螺絲釘旋進去的時候,再付清余款!”湯先生說,商家堅持認為,合同中所寫的“貨”,是指沒安裝前已做好的所有材料。
一氣之下,湯先生向12315消費投訴中心投訴。經(jīng)工作人員調(diào)解,商家承認是訂立合同時沒有向消費者解釋清楚條款,引起誤會。最終商家承諾先把剩下的所有組件都安裝完再收取余款,針對湯先生提出的桌子尺寸太大的問題,由于不影響使用,商家向湯先生補償500元,湯先生對此表示滿意。
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,與商家訂立合同時,最好不要用模棱兩可的字眼,以防在維權(quán)時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
藝豪裝飾,藝豪裝潢,蘭州裝飾裝潢,蘭州裝飾,蘭州裝潢,蘭州家裝,蘭州裝修,蘭州商務(wù)酒店裝飾,甘肅裝飾裝潢,甘肅裝飾,甘肅裝潢,甘肅家裝,甘肅裝修,甘肅商務(wù)酒店裝飾